关于修订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在院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赣州市肿瘤医院
医药代表在院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医药代表在院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业务人员的行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精神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特制定医药代表在院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适用对象
(一)工作人员
适用于医药代表和接待医药代表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二)医务人员
接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生产经销单位从事药品、医用耗材、医用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等宣传、推广的人员(统称“医药代表”),其他来院推销活动接待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对医药代表进行的行为规定
1.未在医院进行登记备案的医药代表禁止在院内开展所有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
2.开展业务活动需事先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医德医风办备案,禁止从事与登记不相符的业务活动;
3.禁止医药代表在我院门诊、病区诊疗场所进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用器械、医疗设备宣传、推广等活动;
4.禁止医药代表伪装成患者进入医院,利用就诊等手段进行药品、医用耗材推销或进行其他违规活动;
5.禁止医药代表在院区范围内向患者推销所代理药品、医用耗材;
6.禁止其他违纪违法的推销活动:如在业务活动中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吃请等,借举办学术会议之名,医药代表私自赞助医生进行旅游等违规活动。
三、登记建档、预约接待程序
(一)医药代表在医院开展业务活动前,应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建档。未经我院登记备案的医药代表禁止在院内开展所有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
1.登记建档程序
(1)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分别向医院药械科、设备科、采购办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附件1)并附上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发送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电子邮箱(药械科邮箱gzszlyyyjk@163.com,电话0797-8105682;设备科邮箱gzszlyysbk@163.com,电话0797-8187560;采购办邮箱gzszlyycgb@126.com,电话0797-8105097),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建档,并向医德医风办及时备案;
(2)所需材料:所在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具体授权开展的业务和授权期限,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承诺书(附件5);
(3)每年12月1日-12月20日按照登记建档程序进行登记备案,中途更换代表应及时申请变更,未经备案的医药代表不得在医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
2.预约接待程序
(1)医药代表登记建档后,每次进行相关业务活动需提前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预约申报,填写《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附件1)发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电子邮箱,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再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前一周的周五上午11点前,把接待名单汇总报医德医风办邮箱gzszlyyydyfb@163.com进行备案登记;
(2)被接待的医药代表与事先预约人员信息不一致的,被接待人说明理由,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通过电子邮箱报医德医风办审批同意,对未提前预约或身份信息复核未通过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
(3)医药代表在我院开展业务活动进行预约登记,应当包含如下事项:医药代表的姓名、性别、身份证、联系电话,所属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形式、期限,负责接待医药代表的科室、部门等;
(4)对推介新产品和敏感药品、举办协会学术活动的,需征求相关分管部门负责领导意见后进行回复;
3.属医院新业务、新技术范围
凡销售企业需要进入院内进行业务联系者,必须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按规定的预约接待程序进行提前预约,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接待规定
1.接待时间
每周三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6:30
2.接待地点
门诊医技综合大楼2楼2016室
3.接待要求
接待部门应当按照“三定三有”即“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要求进行接待。负责接待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来院接待记录表》(附件2)做好记录,于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好《赣州市肿瘤医院医院代表来院预约审批汇总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医德医风办备案,填写好《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备案记录表》(附件3)并做好留存。
4.督导检查
医德医风办会同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深入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如发现医药代表私自进入诊疗区域、办公区域进行产品推介、促销和其他活动,立即劝离并保留证据;必要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记录档案。
5.处罚规定
如有违犯上述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按以下处罚规定执行:
(1)如出现违规行为,将该企业申请列入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医院视情节给予涉事企业有关产品限量采购、终止与其合作关系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购入该企业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2)如发现违规私自接触医药代表的医院工作人员,纳入医院医德医风考核管理,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1.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
2.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来院接待记表
3.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备案登记记录表
4.赣州市肿瘤医院医院代表来院预约审批汇总表
5.赣州市肿瘤医院商业利益关系人廉洁从业承诺书
附件1
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
年 月 日
医药代表预约登记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负责人 | ||||
来院事由:(活动内容、形式、期限、接待部门及接待人等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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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业务职能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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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来院接待记录表
医药代表 姓名 |
所属公司 | ||||||
来院、离院时间具体到分钟 | |||||||
接待地点 | 洽商事项 | ||||||
接待内容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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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 签字 |
接待人员签字 | 备案科室负责人签字 |
附件3
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备案登记记录表
附件4
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审批汇总表
注:医药代表来院预约审批汇总表电子版请于每周上午11点前发一份到医德医风办邮箱:gzszlyyydyfb@163.com。
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备案登记记录表
序号 | 时间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公司名称 | 备案资料 | ||
法人委托书原件 | 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盖公司公章廉洁承诺书 | ||||||
附件4
赣州市肿瘤医院医药代表来院预约审批汇总表
序号 |
预约时间 (年月日时分)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电话 | 公司名称 | 来院事由 |
注:医药代表来院预约审批汇总表电子版请于每周上午11点前发一份到医德医风办邮箱:gzszlyyydyfb@163.com。
附件5
赣州市肿瘤医院
商业利益关系人廉洁从业
商业利益关系人廉洁从业
承诺书
年度
赣州市肿瘤医院
商业利益关系人廉洁从业承诺书
为增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从业环境,维护院企双方的合法权益,筑牢防腐防线,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防止不廉洁行为,本公司自愿向赣州市肿瘤医院作出如下廉洁承诺和签订承诺书,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在参与医院各类活动和行为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坚守底线,通过正当公平的竞争方式开展业务,不发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在参与医院各类活动和行为中,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和患者诊治秩序,做到遵循保密原则,尊重患者自愿原则,充分保障医患双方权益。
三、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按合同协议开展业务,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四、自觉遵守商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不以任何形式向医院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具体如下:
1.不向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给予“红包”回扣,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健身卡等,提供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2.不向医务人员违规支付挂名工资、佣金报酬及咨询费、劳务费、开单“提成”等各种名义的费用。
3.不得泄露医患双方保密信息谋取利益。
4.不向科室及工作人员违规提供以各种名义赞助的学术会议,提供外出学术交流、旅游等活动。
5.不得为获得便利向任何个人及科室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及提供旅游、高消费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
6.不擅自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私下协商,给予好处。
7.不为医院相关人员购买、建造、装修、维修私人住宅。
四、发现医院相关人员明示或暗示索要钱物,主动及时向医院纪委反映,举报电话:0797-8105619,邮箱:gzzlyyjcs@163.com。
五、本公司人员如违反上述条款,一经发现,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医院有权暂停支付相关款项和终止购销(承包)合同,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医院各种业务活动;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赣州市肿瘤医院和承诺人各执一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赣州市肿瘤医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