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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肿瘤医院返聘省内外退休医学专家为医院学科带头人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5-12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所需的学科带头人,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引领学科快速崛起,提升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水平,推进医院高质量跨越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就返聘省内外退休医学专家为医院学科带头人提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总体要求
根据我院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积极贯彻落实“人才强院”“科教兴院”战略,坚持“科学评价、按需聘任”的原则,在大力引进学科带头人的基础上,返聘近期省内外退休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共同建设和发展一批优势学科,为建设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双一流”医院和赣粤闽湘边际区域性肿瘤防治中心提供坚实的学科带头人队伍保障。
二、聘任条件
学科带头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第4至第8条只需符合其中一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术与科研道德高尚,学风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开拓创新,善于团结协作。
2、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全日制在院工作。(或年在院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工作日的三分之二)
3、正高职称,具有较强的学科规划和管理能力,原则上应有省、市级三级甲等医院相关专业科室副主任及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经历,担任或曾任硕、博士生导师、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5、具有承担、指导高级别、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的能力,研究方向明确,科研思路清晰,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等),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单项科研经费在6万元以上)。
6、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获得过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3位);或在国际著名杂志(SCI收录,影响因子3.0以上)发表论著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含共同第一)或在核心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以上(第一主编)或作为主要起草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以上;或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第一),推广并应用于临床实践,产生显著成效(提供单位推广及应用证明)同时具备本项条件二项以上者优先考虑。
7、在本学科领域知名度高,得到省内、国内同行认可,担任或曾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全国委员或省级副主任委员(或常委)以上职务。
8、具有较高的临床医疗技术水平,能独立开展较高难度的三、四级手术,疑难重症的诊治能力在本地区享有话语权。
三、相关待遇
(一)享受年薪。
1、退休前为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的(在国内本学科领域知名度高,获国内同行认可,担任或曾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全国常委以上职务;在全国著名肿瘤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担任过科室主任以上职务。),年薪不低于35万元。
2、退休前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的(在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知名度高,获同行认可,担任或曾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省级副主委以上职务;在当地知名肿瘤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担任过科室主任以上职务。),年薪不低于30万元。
3、退休前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在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知名度高,获同行认可,担任或曾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省级副主委或市级主委以上职务;在当地知名肿瘤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担任过科室主任以上职务。),年薪不低于25万元。
4、特殊人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面议。
(二)非赣州户籍、在赣州市没有住房的,正式入职后,医院负责提供一套租用房。
(三)直接聘任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直接聘任正高职称。
(四)配偶如未到退休年龄、所学专业在本院有相应工作岗位的,且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可解决在本院就业。
(五)带领团队加入本院的,学科带头人及队员待遇可面议。
(六)邀请来院参加面试洽谈者,医院承担其往返交通费及在赣州期间的住宿、用餐安排。报销程序及标准参照我院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如符合赣州市人才政策待遇,医院为其申请办理赣州市人才待遇。
四、聘任程序
1、应聘者提供有关材料
个人简历、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执业证、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近五年个人论著、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及经费数量等情况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等。
2、洽谈评估
对有意来院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其与医院相关领导、相关专业专家见面洽谈,重点了解学科带头人基本情况、学科规划、管理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
3、人事科整理有关材料,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
五、管理与考核
1、返聘学科带头人的聘期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2、每年结合年度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科带头人进行工作考核,建立考核评估档案,作为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
3、中途离职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者,按劳动合同协议的事项办理违约等事宜。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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