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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肿瘤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赣州市肿瘤医院,是赣南及周边地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临床研究型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现有床位560张。
医院是赣州市肿瘤防治研究所、赣州市癌症中心、赣州市肿瘤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赣州市抗癌协会、赣州市肿瘤防治专科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宫颈癌防治工程”定点医院、江西省及赣州市首批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定点医院、江西省肿瘤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医疗器械)临床实验机构。
医院正在进行扩建,至2024年,随着外科大楼的建成,医院床位将增至990张。为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医院按照赣州市人才政策及赣州市肿瘤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给予相关待遇和工作平台,以加快我院打造赣粤闽湘区域肿瘤防治中心步伐。
一、引进科室:
共引进头颈外科、乳腺科、中医科、骨科、ICU、胸外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胃肠外科、妇瘤科、肿瘤内科、放疗科、介入科各1名学科带头人,共引进14名。
二、具体要求:
1.基本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职称可放宽到副高,具有科主任行政工作经历的,学历学位可放宽到本科(学士)。年龄50岁以下。
2、专业要求:具体详见《赣州市肿瘤医院学科带头人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一律通过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投递到招聘邮箱(gzzlyyrsk@163.com)。
(二)报名递交材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照附件岗位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任职文件等)。
3、报名人员须填写《赣州市肿瘤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扫描件进行初步审查,面谈考核前需重新审查证件原件。
2、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重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引进方式
1、本次招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招聘,招满即止。
2、招聘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由赣州市肿瘤医院组织实施。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3、医院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谈考核时间,一个岗位的学科带头人引进成功后,该岗位就不再接受报名。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引进学科带头人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引进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肿瘤医院学科带头人招聘计划表
 
2.赣州市肿瘤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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